112-1學期研究所宿舍申請公告
- 申請資格:設籍於臺北市、新北市以外滿2年以上未住宿之研究所學生(含父母),不包含在職專班學生。(入住報到時須驗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,須含父、母及本人戶籍遷移記事,若發現條件不符,即取消住宿資格。)
- 申請時間:112年7月15日(週六)上午9時至112年7月25日(週二)下午5時止(逾期恕不受理)。
- 申請方式:一律網路申請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/graduate,以學號與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碼登入(新北市偏遠十一區同學或戶籍位於雙北市之身心障礙、低收及中低收、原住民同學,請於工作日致電學生住宿服務組開通申請權限)。同學可同時申請BOT宿舍,若兩者皆抽中只能擇一入住。欲申請太子學舍者,請於7月15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起至7月25日(星期二)下午5時止至https://ntudorm.prince.com.tw/登記抽籤。
- 申請時可選擇住宿於總區或城中校區之志願,若不願住至某一校區,請勿將該校區填入志願。遞補作業將持續至112年12月29日止,同學可至上述申請網址查詢個人候補序號及遞補情形。
- 男二、女六舍在法定規範的地震等級下,會有耐震強度不足的問題,一旦發現疑慮加深,或新建宿舍期程再有相當幅度之延宕,將根據相關條文及住宿契約,學校依職權進行相關處置,以維公共安全。其餘研究所宿舍也將面臨結構老舊問題,一旦經會議討論需進行結構補強等整修作業,將根據相關條文及住宿契約,學校依職權進行相關處置,以維公共安全。
- 申請結果:112年7月28日(星期五)下午2時公布抽籤結果於申請網頁,請同學自行登入查詢抽籤結果,抽籤順序如下:
- 身心障礙學生(須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)
-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(須附縣、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),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者,免收住宿費用,但須付押金。符合中低收入戶者,減免宿費三成。
- 離島及原住民學生(須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)
- 外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學期者。
- 至申請日止,學生本人及父母設籍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桃園市以外滿兩年以上者。
- 至申請日止,學生本人及父母設籍桃園市、基隆市或新北市偏遠地區(三芝、石門、金山、萬里、瑞芳、貢寮、雙溪、平溪、坪林、烏來、石碇等十一區)滿兩年以上者。
- 入住時間:112年8月28日(星期一)起,至各宿舍輔導員辦公室辦理入住。
- 住宿年限:校內宿舍住宿年限為各系正常修業年限,碩士4年、博士7年,依學號計算,無論期間是否休學或轉學/系。例:學號R09學生住宿年限至112學年度結束;學號D09學生住宿年限至115學年度結束。住宿年限期滿學生可申請住宿,申請上僅住至當學年結束。
- 跨性別同學如有特別住宿需求,請向學生住宿服務組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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